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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大学时期打的是ncaa吗知乎
罗德曼大学时期打的不是ncaa。丹尼斯·罗德曼(Dennis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前锋,绰号大虫(TheWorm)。罗德曼大学时场均27分17篮板。罗德曼的大学联赛不是NCAA,而是NClA,属于NCAA的二级联赛。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联赛虽然不是NCAA那样的顶级联赛,你也不能说它就是“野鸡联赛”,因为实际上这个联赛的水平也不算差,只不过NAIA是私立大学联赛,参赛球队少、球员少,可能那个时候的水平介于NCAA的1级以下、2级以上吧。所以究竟能不能把罗德曼大学时期的数据直接拿来横向对标乔丹大家仁者见仁,我只是提供这一客观事实。
罗德曼转学到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后,在那儿那边他渡过三个赛季(1983-1986),场均27分及17个篮板,投球命中率为67%;三次入选全美最佳阵容,篮板球数据持续两个赛季(1984-85,1985-86)高居NCAA榜首。
大学时期,尤因以213公分身高,能飞善蹦,1982年NCAA决赛开场年轻气盛,一口气三个干扰球,简直是怪物。但膝盖坏过之后,他一直说自己弹跳不行了。他成了典型的“什么活都行,什么活都不顶尖的伟大中锋”。他最擅长的是兔子蹦骑马射箭中投,仗着出手点高手感好,还是很了得的。
乔丹对此并无意见,关键在于皮蓬,毕竟他此前在对阵活塞时曾遭到对方暴力犯规,结怨已久。但其实皮蓬素来对罗德曼敬佩有加,毕竟在他之前,像罗德曼这样从NCAA二级联赛打入NBA的寥寥无几。况且,皮蓬还对杰克逊会来咨询他的意见而惊讶。
介绍下罗德曼(RODMAN)
在菲尔·杰克逊的召唤下罗德曼以自由人的身份加盟湖人,但是23场比赛之后湖人实在受不了这个行为古怪的家伙,湖人放弃了罗德曼。1999/2000赛季罗德曼来到小牛,状态依然非常不错,12场比赛全部首发,平均每场抢下13个篮板,但是之后又被小牛放弃。自此之后罗德曼就消声匿迹。
丹尼斯-罗德曼,全名丹尼斯-基思-罗德曼(Dennis Keith Rodman),1961年5月13日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曾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知名球员。罗德曼以其强硬的防守风格和卓越的篮板能力而闻名,他效力过多个队伍,包括底特律活塞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芝加哥公牛队、洛杉矶湖人队和达拉斯小牛队。
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Trenton,是前美国NBA著名篮球运动员,以擅长抓篮板球及出色的防守着称,有“篮板王”的美誉。在球场内外,罗德曼的各种具争议性的举动同样令他备受瞩目。罗德曼在1986年加入NBA,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1993年被交换到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丹尼斯-罗德曼体重95公斤(209磅)。丹尼斯·罗德曼(英文名Dennis Rodman 于1961年5月13日出生 )家乡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大虫”(The Worm)。
罗德曼身高:201cm 罗德曼简介: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前锋,绰号“大虫”(The Worm)。罗德曼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1993年被交易至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机车罗德曼全名
机车罗德曼全名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绰号叫大虫,虽然只有两米零一的身高但却是nba历史上有名的篮板王,单场抓过34个篮板哦,职业生涯场均11个篮板。罗德曼还参加过越战,是一名飞行员。罗德曼也是一个二轮奇迹,当年在第27顺位才被选中,但在2011年入选名人堂。
卡梅隆安东尼英文Camelo 很多人都直接叫他melo,翻译成中文就是瓜的意思 5 詹姆斯中学打球时就霸气十足,被称作King James,国内就翻译成皇帝 6 大本钟是形容华莱士防守像钟楼一样可靠,另外华莱士手臂上也纹有大本钟 7 罗德曼小时候喜欢在公园地上爬来爬去,其蠕动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条虫。
珍妮巴斯是湖人队的老板,同时也是一位在篮球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女性。她在管理球队和运营商业方面展现出了出色的才能,深受球迷和业界的尊敬。而罗德曼,全名丹尼斯罗德曼,是一位已退役的NBA球星,以其独特的球风和强悍的防守著称。两人的恋情曾在篮球圈引起不小的轰动。
罗德曼,全名丹尼斯·罗德曼,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大虫”。
丹尼斯-罗德曼,全名丹尼斯-基思-罗德曼(Dennis Keith Rodman),1961年5月13日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曾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知名球员。罗德曼以其强硬的防守风格和卓越的篮板能力而闻名,他效力过多个队伍,包括底特律活塞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芝加哥公牛队、洛杉矶湖人队和达拉斯小牛队。
问题描述:以前有个足球球员好像是叫伊卜拉辛巴 ,我忘了全名了,有人叫他足球场上的罗德曼,还是花大虫,喜欢把头发弄个花里胡哨的,足球的动作也很花哨,好像是法国的还是哪的。现在不知道还踢不踢了,有谁知道他叫什么,现在还在踢吗?解析:易卜拉辛·巴现在瑞典联赛的 Djurgardens IF 踢球。
丹尼斯罗德曼的资料?
丹尼斯-罗德曼,全名丹尼斯-基思-罗德曼(Dennis Keith Rodman),1961年5月13日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曾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知名球员。罗德曼以其强硬的防守风格和卓越的篮板能力而闻名,他效力过多个队伍,包括底特律活塞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芝加哥公牛队、洛杉矶湖人队和达拉斯小牛队。
丹尼斯-罗德曼身高201cm(58英尺)。丹尼斯·罗德曼(英文名Dennis Rodman 于1961年5月13日出生 )家乡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大虫”(The Worm)。
丹尼斯·罗德曼,1961年5月13日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是一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担任大前锋位置。他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绰号“大虫”,这体现了他在球场上的强悍形象。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始于1986年,他在第二轮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然而,他的篮球生涯的辉煌时期是在芝加哥公牛队。
谁知道丹尼斯●罗德曼总公获得过几次篮板王称号啊?
1、丹尼斯·罗德曼一共获得7次篮板王的称号,是在效力公牛1992-98年间,连续七年获得。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特伦顿,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是“大虫”。
2、在其NBA职业生涯中,丹尼斯·罗德曼以其卓越的篮板球能力闻名,连续七年(1992-1998年)荣膺篮板王,总计摘得11,954个篮板,这一成就使他成为了历史上最出色的大前锋之一。 罗德曼于1986年NBA选秀第二轮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
3、丹尼斯-罗德曼在NBA的职业生涯中,曾达到过个人数据的巅峰,单场最高得分34分,篮板34个,以及10次助攻。 罗德曼的整个NBA生涯场均得分3分,篮板11个,以及8次助攻。
4、五次。根据百度百科得知,丹尼斯·罗德曼一共获得过五次总冠军,分别为:1997-9-8获得NBA总冠军。1996-9-7获得NBA总冠军。1995-9-获得NBA总冠军。1989-获得NBA总冠军。1988-8-9获得NBA总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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